昨日,中央巡視組通報,科技部在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方面,項目評審立項權力過於集中,存在廉政風險;科研經費管理制度不夠科學完善,監管不力,違規違法和浪費問題易發多發;一些科研項目成果弄虛作假。
  日前,中央巡視組還通報了復旦大學科研經費管理使用混亂,違規現象突出,存在腐敗風險。在近年曝光的眾多科研腐敗案件中,由高校科研經費管理使用混亂所致的腐敗問題,占了相當比例。
  記者調查發現,科研項目立項、經費使用管理、項目審查監管的整個鏈條,因缺乏必要的法律規範和制度約束,仍舊在充斥著“潛規則”且監管缺位的環境下運行。
  立項:當了領導,課題馬上來了
  事實上,科研腐敗從課題立項的源頭上就已經產生了。“實際上是一些有關係的‘科研大佬’說了算。”廣東某高校潘老師告訴記者。
  潘老師說,大學科研處的職能本應是為學校爭取科研機會,但實際上卻常常扭曲為用學校的資源“跑部錢進”,為部分人謀“福利”。“你會發現,一個原本科研實力不強的人,一旦當了學校的領導,課題馬上就來了。而他們很重要的‘財源’就是拿課題費。那些沒門路的年輕教師,則申報課題相當難。”
  那麼,申請的課題由誰來做呢?潘老師說,“拿了課題的領導往往根本沒有時間幹活,而是將課題‘轉包’給他人。形成了一個包括立項、申報、研究、結題整個過程的利益鏈。”他說。
  一些業內人士認為,科研經費已經成為利益輸送的隱形通道。如,一些地方領導為換取高學歷,便支持高校搞科研項目,一方出錢給項目,一方收穫學位文憑,最終“共贏互利”。
  校領導的課題有科研處幫著“跑”,而普通老師的課題就只能是“八仙過海,各顯神通”,不乏為“跑”項目而“跑”出法律邊界的。
  今年2月,原廣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軟件和信息服務業處處長張實,因犯受賄罪被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9個月。
  判決書顯示,2005年至2013年期間,張實利用負責廣州市高新技術科研項目的申報、評比等工作收受他人賄賂,其中有兩名行賄人是中山大學的教授。法院審理查明,為申報數字家庭研發中心等相關科研項目,中山大學教授羅某在2005年、2006年春節期間分兩次向張實行賄2萬元。
  財務:經費花不完,報銷靠造假
  一名高校財務向記者透露,老師拿到科研項目對學校來說也是好事,所以“放水養魚”,報銷經費基本上不控制。
  在多數高校,對於課題經費的使用,學校根本不插手。“誰弄的課題,錢就是誰的。”這名高校財務人員說,從財務角度,他們只審核發票的合法性,不管發票的合理性。他還透露,“一些大型國家科研項目,學校都有配套資金,配套比例不定,要分給老師多少基本上是一些部門自己說了算。”
  記者瞭解到,近年來,隨著科研投入的增加,尤其是國家、省市佈置的縱向課題經費增加,養肥了不少科研“蛀蟲”。
  從這幾年曝光的科研腐敗的案例中可見,造假套取科研經費的手段“五花八門”:包括用學生身份證冒領勞務費、以差旅費、辦公經費等的名義開具虛假髮票、編造虛假合同、編製虛假賬目等。
  “只要發票是合法的就能報,哪怕買的是熱水器、幾萬塊錢的打印紙。勞務費錶面上發給參與課題的所有人,但很多情況下是被一個人收入囊中。”某高校財務告訴記者。
  “為什麼現在把老師叫做‘老闆’?”一名工科院校畢業生對記者說,因為一些高校老師承接了很多國家項目,都是學生在打工。
  廣州市檢察機關的一名負責人說,有的大學教授申請的課題費沒有用於科研,而拿去吃飯喝酒,甚至買房買車。中國科協一項調查顯示:科研資金用於項目本身僅占40%左右,大量科研經費流失在項目之外。
  一位接受採訪的高校教授坦言,實際上,很多科研經費是“花不完”的,但“花不完”的也要想辦法用掉。只要能“做賬”就報銷,甚至出現有的老師一個月報銷30萬元油費的荒唐事。
  這位教授說,經費設置的不合理也會“逼良為娼”。比如,招待費、資料費、勞務費等都規定了一定比例,其中,招待費其實是占了很大比重的,但多了報不了,只能去造假做成其它可以報的名目。
  審查:課題驗收走過場,成果如何沒人管
  記者調查發現,除了自上而下的審計抽查有一定威懾力,高校內部對科研經費的使用監管基本是空白,而課題成果的驗收環節也往往是“放水”。
  教育部一位官員對記者說,“高等教育管理的難點在科研經費。很多科研經費都是專項,非常容易脫離監管。立項的管理幾個人就定了,極少去研究這些項目是不是國計民生或產業發展所需要的。”
  潘老師說,“有本事拿得到項目就有本事結題。只要有關係,經費充足,請幾個好說話的專家,能不過嗎?即使課題做得很濫,還是會給優秀。”
  “特別是一些軟課題,怎麼驗收?常常是發表幾篇文章就算驗收了,而且這些文章往往就是靠課題經費開支高額版面費而獲得發表的。”他說。
  佛山科技學院黨委副書記許曉珠說,“我國科研經費和成果針對性不強。由於沒有按需研究,所以有沒有實際成果無人管,科研經費管理重徵取、輕監督。而且,科研過程一般需要好幾年,而地方財政是按年度審計,時間一長就淡化了。”
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廉潔教育與研究中心教授任建明認為,目前,對科研項目的管理應追加責任條款、驗收評估,對於有問題的項目責任人要記入黑名單,追回項目資金並限制未來申請科研項目的資格。
  專家認為,在科研領域里,中國目前還沒有一部關於科研項目立項、審批、經費使用、監管責任的系統法律。立法的缺失,直接導致科研項目管理的混亂。只有科研經費財權和審批權分離,建立科研投入基金制度,引入公正、公平、公開的專家評審制度,才能有效遏止這些亂象。
  新聞助讀
  科研經費:高校腐敗重災區
  統計2013年各大高校科研經費情況發現,排在前二十的都是985高校,且科研經費均在10億元以上。科研項目是影響教師職稱評定和實際收入、學校收入和排名的重要指標,因此一般而言,經費分配會更多向985高校傾斜。
  據教育部科技司彙編的《2013 年高等學校科技統計資料彙編》數據顯示,2013年科研經費最多的五所學校依次是清華大學、浙江大學、上海交大、北京大學和復旦大學,其中,復旦大學排名第五,科研經費高達25.52億。
  復旦繼中國人民大學後(人民大學2013年接受巡視),成為了全國第二所接受中央巡視的985高校。
  作為今年第一所被專項巡視的985高校,根據巡視組通報,巡視發現的主要問題有兩個:一是科研經費管理使用混亂,違規現象突出,存在腐敗風險;二是江灣校區基建工程嚴重違規,發生質量事故,存在安全和腐敗隱患。
  同時,巡視組還指出復旦大學的“校辦企業管理中‘一手辦學、一手經商’現象突出,監管制度不健全,校轄附屬醫院攤子大、權屬雜、監管難,極易誘發腐敗”。
  (原標題:關係立項、財務造假、審查放水高校科研腐敗“三宗罪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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